首先,LA民风彪悍,能开65的地方绝对不会只开40;哪怕相邻的一条车道上正堵车堵到动都不动,他们也会以最高限速呼啸而过。
在国内你见过这种阵仗么?没有吧。国人普遍惜命;而LA人民则是不怕死的居多。
其次,在LA开车要有急刹车和快速启动的丰富经验。每一天的任何时刻,LA都会有高速公路正在堵车。而根据第一条,往往前一刻你正在以最高限速(一般是65+miles/hour,就是105+公里每小时)飙着车,下一时刻你就得一脚刹车直接踩到停止。这样的高速公路开多了以后,任何人都会变成LA人民般的疯狗;而在国内即使是最彪悍的司机在LA人民眼里都像是温柔的小猫。
再次,LA的路绝逼是全世界最难开的路。弯弯曲曲不说,坑坑洼洼也不说,天天修路修不完还不说。他妈的能把两条最堵的高速公路merge成一条小路,这样的道路设计师绝逼应该吊起来打,打完了就吊在高速公路上面让丫逼好好看看每天都是怎么堵车的。从日出堵到日落,再从日落堵到日出,我就草他妈逼了。
最后,LA的警察不光疯狂如疯狗,而且狡诈如灵狐。在LA开车两年,我已经见过藏在各种角落等着抓人的警车了。有藏在停车场出口的,有藏在小巷子里的。最过分的一个藏在一个立交桥的水泥夹角里,路上的司机根本看不见,只有当你呼啸而过之后,才能从后视镜里瞥见一辆闪着灯的警车,吓出一身冷汗。
经过了LA警察的洗礼,回国看那些警车简直是太招摇了,就连摄像头都大大咧咧的挂在路上,一览无遗。
啊,这万恶的LA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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